签字盖章原件
(略)焦油渣干化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焦油渣干化处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2.2项目概况:为实现环保生产、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
(略),
(略)超级离心机后的焦油渣进入干化装置处理。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焦油渣干化处理所需的工艺技术方案、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临时措施、冬雨季施工、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
(略)的性能保证和保修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山西省、
(略)及行业相关最新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并能够实现合同目的。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为焦油渣干化装置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书(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及设备制造商相关资格文件;一个设备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冶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已完成的焦油渣干化处理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无设备特征可提供图纸或技术附件等补充说明资料,所提供的业绩均应清晰、可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9单位:
(略)
3.10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
(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注:报名资料中需注明指定联系人: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提供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具体各阶段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略):
(略)(略)开户行:
(略)翼城支行接收人:
(略)6.3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
(略)
7.开标时间、地点:
(略)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略))、
(略)(
(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略)
电子邮箱:
(略)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略)
3.
(略)-“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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