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略):2024BTBWN01238
原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第六十一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答疑公告
“
(略):2024BTBWN01238)答疑公告如下:
一、问:磋商文件第四章2.2综合评分“项目经理:
(略)
二、删除磋商文件第四章2.2综合评分“厨师长(1人)”第1项评分评分标准要求。
三、问:磋商文件第四章2.2综合评分“厨师长(1人)”第2、3项评分标准“2、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2分。3、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要求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本项要求的评分标准与项目实际餐饮需求相适应,经招标人:
(略)
四、磋商文件第四章2.2综合评分“应急管理员(1人)”第2项评分标准现修改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得3分。
五、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2.2综合评分“体系认证”第6项评分标准“可追溯体系认证证书”,问:若提供食品可追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六、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2.2综合评分“投标人荣誉(或奖项)”第2项评分标准现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食堂)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略)
七、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2.2综合评分“投标人荣誉(或奖项)”第3项评分标准,问:
(1)若投标人典型案例入选了中国饭店协会的《2022中国团餐细分业态高质量发展案例集》的“营养餐高质量发展篇章”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若投标人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全国校园餐企百强”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6106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5日
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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