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卷烟厂新建燃气锅炉设备购置”项目(
(略):C53A
(略)),采购金额1142.34万元,
(略)(略)第一会议室(501)进行了公开开标,并组织了评标工作,现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经招标人:
(略)
一、评标结果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得分:97.43分
1.投标不含增值税总报价:
(略).00元。
2.投标含税总报价:
(略).00元。
3.增值税税率:13%。
4.工期承诺:(1)24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供货。(2)设备完成制造并具备发货条件后,招标人:
(略)
5.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现行锅炉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
6.质保期承诺:27个月,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履约担保形式: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得分:66.75分
1.投标不含增值税总报价:
(略).00元。
2.投标含税总报价:
(略).70元。
3.增值税税率:13%。
4.工期承诺:(1)供货周期:26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供货。(2)设备完成制造并具备发货条件后,招标人:
(略)
5.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现行锅炉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
6.质保期承诺:24个月,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履约担保形式:银行履约保函。
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得分:65.34分
1.投标不含增值税总报价:
(略).00元。
2.投标含税总报价:
(略).00元。
3.增值税税率:13%。
4.工期承诺:(1)供货周期:27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供货。(2)设备完成制造并具备发货条件后,招标人:
(略)
5.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现行锅炉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
6.质保期承诺:24个月,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其他
1、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
(略)
2、在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略))为中标人。
3、本公示在《
(略)》《
(略)》《
(略)官网》《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人:
(略)
四、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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