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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东丽区第二批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关于征集(略):大中小
分享到:◆◆微信:(略)
为贯彻落实《(略)知识产(略)建设纲要((略)年)》,进一步促(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保护、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决定公开面向社会征集第二批知识产权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2.社会公信力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学术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以本通知印发之日计算),能够胜任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对个别身体状况良好、专业水平和社会名望较高的专家学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
5.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战略规划,从事知识产权研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专利审查、专利代理、专利信息分析、导航运营等方面工作的高水平从业人员。
(二)领域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库知识产权专家。
1.知识产权管理类(1)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能为(略)知识产(略)(略)建设进行实践探索指导;
(2)从事知识产权运营或产业经济学等相关工作,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和产业政策,能对(略)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2.知识产权保护类
(1)对知识产权法学有专门研究,擅长法律技术,包括法学教师、法学科研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律师等,以及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内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实践的有法律专长的人;(2)从事航空航天、(略)联、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技术、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略)场发展动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3)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案件审查经验。
(三)专家职责
1.为我局、企事业单位:(略)
2.参(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工作等相关调查及鉴定,为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等专业性意见;
3.参与国家局、市局及我局项目及奖项评审,并提出专业性意见;
4.参与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宣传普及等活动,为企事业单位:(略)
5.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
二、申请材料
1.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明复印件等);
4.专业领域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正规培训机构结业证等复印件)。
三、征集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专家登记表(详见附件,需经所在单位:(略)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相关业绩、经验佐证材料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7月18日前发至邮箱:(略)
(二)审核
我局根据专家遴选条件,对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入库专家人员。
(三)公示
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在(略)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略)
(四)入库
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并在(略)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
附件:(略)(略)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文件下载附件:(略)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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