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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两校区及家属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01公告内容
西安工程大学(略)(略)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略):THXZB(略)
项目所(略):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工程大学(略)(略)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7万元,招标人:(略)
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范围为西安工程大学(略)(略),服务内容为生活垃圾清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略)(略)生活垃圾清运;(002)临(略)生活垃圾清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略)(略)生活垃圾清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
3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第一标段):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
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
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略)
商截止时间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
对应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或
完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
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91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
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
投标。(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略)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型、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
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10供应商具有(略)城市管理局核发的年度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登记证或《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有当地环卫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清运证明(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002临(略)生活垃圾清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
3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2597
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第二标段):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
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
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略)
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
商截止时间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
对应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或
完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
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障资金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
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8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略)”上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
投标。(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略)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型、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
.XA.
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10供应商具有(略)城市管理局核发的年度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登记证或《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有当地环卫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清运证明(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商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商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
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卖地点:(略)
3、购买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工程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址:(略)
联系人:(略)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址:(略)
联系人:(略)

话:(略)转811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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