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法院关于拍
(略)的房产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第二次拍卖)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8日10时至2024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略)的房产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地籍调查表》仅供参考
所有权人
张*财
土地使用权性质
集体
用途
住宅
独自用地面积
30.3m2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面积)
82.382m2
建筑结构
砖混、
(略)房
(略)
002009
土地使用者
张*财
(略)
洞湖1
(略)
(4)-86-11
《建筑物测绘面积统计表》仅供参考
(略)
结构
面积(m2)
层高(m)
一层
混
42.588
3
二层阳台
混
2.79
4
二层
混
22.824
4
二层
砖木
14.18
4
总计
82.382
二拍起拍价:
(略),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
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税费及各种欠费,竞拍人应在充分衡量各种税费及各种欠费后慎重参拍。
特别提醒:
1、该标的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略)出具的《测绘报告》实测建筑面积作为参考。其中部分建筑物及土地可能存在超过红线占用非被执行人土地的情况,如若存在其他法律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法律风险。另未审批建筑物可能被政府认定为违建而被拆除的风险,或可能存在无法办理产权初始登记及过户登记手续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上述建筑物具备房产初始登记条件后,则应先办理初始登记,再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应缴纳二次税费,具体办理过户问题请详细咨询相关部门。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以上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因房屋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购买人仅限于本村本集体成员,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略)洞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集体才能参与竞拍。意向购买人应于本标的物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公民身份证及户口本以审核户籍身份信息,若逾期未提交或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等相关政策,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涉及限购、限售、过户事项及税费事宜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二、本院已委托“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略)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携上述材料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产权初始登记和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包含公摊费用)、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截止本公告发布时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
(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5日内缴纳,
(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
(略)(略)43)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3、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略)0/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略)、
(略)9、
(略)5
淘宝技术咨询: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略)(略)的房产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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