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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技师学院场地平整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开封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河南 - 开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01公告内容
开封技师学院场地平整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略):DCZBHT-(略)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一、招标条件本开封技师学院场地平整绿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开封技师学院人才公寓建筑弃土出让。(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开封技师学院场地平整绿化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开封技师学院场地平整绿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略)”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略)”)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略)
3.4单位:(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略):DCZBHT-(略)、项目名称:(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5.3建设地点:(略)
5.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略)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略)”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略)”)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略)
3.4单位:(略)
三、获取:(略)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略)
4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15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15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谈判公告在《(略)》、《(略)》、《(略)》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略)2024年07月12日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范家波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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