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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21处房产出租标的8:南校区2#3#学生公寓连廊22号生活服务用房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开标倒计时天小时分钟标的基本信息出租方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标的资(略)L12024AH(略)
标的名称:(略)
出租底价0.8135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18
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截至日期(略)
出租方情况出租方名称:(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租赁期限3
租赁期限单位:(略)
租赁面积说明出租面积为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租金调整方式:(略)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是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10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略)
资产概述1、出租标的为:安徽建筑大学21处房产出租。
2、各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各出租标的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各标的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年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标的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将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
4、出租标的1-5,7-14,19为租赁状态;其余出租标的均为空置状态。各出租标的免租装潢期均为10天(原租户无)。
5、各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方负责标的清场工作。
6、各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各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分割。
8、现场勘察人:李老师,联系电话:(略)
其他招租条件1、(略)“皖e云”系统(网址:https://(略).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略)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略)”——“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一次性报价承诺函》,(《一次性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略)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略)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略)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5、该项目采取线上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略)
(1)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2)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为非原承租方,且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所有最高报价者在一次性报价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略)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行使方式:(略)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一次性报价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资格条件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略)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标的可经营行业及经营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安徽建筑大学21处房产出租项目各标的经营行业及经营要求一览表》。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出租标的12-21地势低洼,具有发生内涝的风险,如因发生内涝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各出租标的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禁止出售预售卡、代金券和其他形式的储(充)值卡。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7、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
8、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略)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0、《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略)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略)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略)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略)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是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标的资产信息不动产
标的状态出租
类型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略)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略)
项目附件公示附件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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