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由于业务需要,我院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方式: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2、项目预算:8万元/年
3、
(略):SZFYZB
(略)
4、服务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
(略)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者截止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
(略)
3.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司法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信用记录:相关信用记录证明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及“
(略)”(
(略).cn/)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
(略)”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出具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户证明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注:
(略)报名及开标会现场均需携带所需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现场查验。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地点:
(略)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
(略)
注:获取:
(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费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
户名:
(略)
(略):
(略)(略)
开户行:
(略)支行
备注:投标保证金仅限于通过投标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并在回执单上标注此笔金额为***项目投标保证金,若无标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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