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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上海市宝山区通河路460号全幢商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6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略)”((略)(略)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略)17街坊40/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略)

评估价:393.8万元。
起拍价:315.04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26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略)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略)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9月29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略)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4年8月1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8月1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略)严老师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62212

(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2日
(略)全幢商业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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