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盘翼选煤厂1.2Mt/a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2日-2024年07月05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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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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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位于贵州省
(略)60万吨/年选煤厂,因鸡场河煤矿、兴达煤矿均在技改扩能,为适应未来煤矿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由原选煤规模60万t/a扩建到120万t/a,在原有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设置一条生产线,沿用原项目“0~80mm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粗煤泥重介+细煤泥浮选+尾煤浓缩压滤”的选煤工艺,产品包括精煤41.95万t/a、中煤27.1万t/a,洗选后产生矸石27.78万t/a、尾煤泥23.17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不设置砂浆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淋滤水,施工废水引
(略)),2014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目前该矸石发电厂正常运行,每年可消耗煤矸石、煤泥约300万吨),不能及时外运时堆放在储煤场进行临时周转。本项目产生的煤泥暂存在煤泥
(略)内,混入中煤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利用原有,面积120m2,已进行重点防渗)内必须分类采用桶装,
(略)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定期将废机油、废液压油等进行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运往临近的鸡场河煤矿工业场地干化池干化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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