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略):CSCG-CS-
(略)5-1
发包人(全称):长沙职业教育基地综合协调办公室(甲方)
承包人(全称):
(略)(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
沙职教基地
(略)(略)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2)工程地点:
(略)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工程内容:本项目为长沙职业教育基地综合协调办公室长沙职教基地
(略)(略)改造项目,项目的详细信息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
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为长沙职业教育基地综合协调办公室长沙职教基地
(略)(略)改造项目,项目的详细信息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略)
计划竣工日期:
(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略))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00672.89元
大写:壹拾万零陆佰柒拾贰元捌角玖分
2.付款方式:
(略)
签订补充协议后,
(略)出具的关于本工程的结算审计报告,超合同金额部分经竣工验收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其他说明:
无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清单价合同
4.付款人:长沙职业教育基地综合协调办公室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
(略)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
(略)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
(略)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
(略)
五、项目经理:
(略)
承包人项目经理:
(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入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
(略)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略)
长沙职业教育基地综合协调办公室签订。
十、补充协议
1.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为长沙职教基地
(略)(略)改造项目超原合同金额部分的补充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1月1日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仲裁委员会(
(略))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全称):长沙职业教育基地综合协调办公室(公章)承包人(全称):
(略)(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略)MB117300XQ组织机构代码:
(略)MA4LKT2E9F
地址:
(略)
法定代理人:戴伟军法定代理人:杨子新
委托代理人:何老师委托代理人:蔡晶
电话:
(略)7电话:
(略)1
传真:
(略)5传真:
(略)1
(略):
(略)(略)
开户银行:
(略)(略)支行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汪璇 |
|
【联系电话】 |
13335654237 |
【客服微信】 |
133356542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