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滇池蓝藻打捞处理成本及收支审计服务计划公示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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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
(略))等文件精神,市滇池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滇池蓝藻打捞处理成本及收支审计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略)
二、购买主体
单位:
(略)
三、项目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中介机构(供应商),对2023年滇池蓝藻打捞处理成本情况及项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得出审计结论,按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滇池蓝藻打捞处理成本情况:对2023年滇池
(略)域蓝藻处理及蓝藻应急处理成本构成及其合理性进行审计;
滇池蓝藻打捞收支使用情况:2023年滇池
(略)域蓝藻处
(略)级应急处置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四、预期目标
有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通过成本及收支审计工作,进一步客观反映项目各级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成本构成,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影响蓝藻打捞处理成本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推动部门有效履职,优化资源配置和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预算资金
委托费用预算共计5万元。
六、承接主体资质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4有较为丰富的项目审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购买方式:
(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滇池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略)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略)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凡有意参加者,
(略)4号楼125室递交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标书。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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