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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和定向选调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张家界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湖南 - 张家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提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质量,根据《(略))文件精神,经(略)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往年和当年退役士兵实行编制分类考试与量化评分、公开选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安置和定向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及定向选调原则和方法
安置和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量化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编制岗位、公开综合成绩“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考试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综合成绩、组织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安置及定向选调编制计划及岗位
(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和定向选调共提供乡镇全额事业编制10个(见附件1),其中3个编制计划专项(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用于(略)2024年度接收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考试竞岗安置,其他7个编制计划(以下简称“综合计划”)综合用于安置及定向选调。本次安置和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略)(略)站(http://(略).cn/)查询。
三、具体安置及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安置对象
(略)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即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的4类对象(以下简称“当年安置对象”)。
(二)定向选调对象
由县安置办往年安置的、正式入职一个考核年度以上、现还在(略)经费自理事业编制工作岗位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往年安置对象”)。
(三)安置及定向选调条件和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报名截止之日58周岁以下(1965年7月25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各级公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略)
本次安置及定向选调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略)
(二)报名地点:(略)
(略))。
(三)报名时间
(略)站下载并填写《(略)事业单位:(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略)(以下简称“县安置办”)具体负责,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五)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安置办向参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7月26日。
五、组织考试
1.内容:考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时间:2024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
3.地点:(略)
当年安置对象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专项计划(3个)时,则不组织当年安置对象进行考试。
定向选调报名人数与综合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综合计划,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考试。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以考生放弃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
为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保障法》中“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规定,综合成绩由考试成绩、量化评分两部分组成,各占50%。其中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50%),量化评分分值以服役档案及现实表现综合评分为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量化评分分值50%)。当年安置对象量化评分以其服役期间档案载明的量化评分分值为准;往年安置对象的量化评分分两部分组成(量化评分总分=其服役期间档案载明的量化评分分值95%+工作表现评分分值5分),一部分为其服役期间档案载明的量化评分,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予以采用。若往年安置对象其服役期间量化评分不明确或未实行的,(略))和退役士兵档案材料等进行打分,一并填写《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另一部分量化评分为安置对象正式被安置到相关单位:(略)
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略)安置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略)安置办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考试对象,取消安置和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参考对象参加体检和考察。最(略)安置办按照综合成绩和编制岗位确定参加公开选岗对象。
七、公开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当年安置对象和往年安置对象,其公开选岗分为以下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当年安置对象公开选岗按以下方式:(略)
1.参加考试的当年安置对象,按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公开选岗对象,由县安置办牵头组织该类对象公开选择专项计划。符合条件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略)
2.考试安置未通过的和未报名参加考试的当年安置对象,由县安置办牵头组织,直接按照其档案量化评分分值高低组织公开选岗,(略)城管局自收自支编制岗位计划和2024年度中央在湘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岗位计划。其选岗方式:(略)
3.当年安置对象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专项计划(3个)时,则不组织该类对象进行考试,由县安置办牵头组织按照其服役档案量化评分分值高低公开选择专项计划、县城管局自收自支编制岗位计划和2024年度中央在湘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岗位计划,其选岗方式:(略)
第二阶段:定向选调对象公开选岗。未录用到3个专项计划但参加考试的当年安置对象和参加考试的往年安置对象,根据7个综合计划和调剂的专项计划总数额,按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公开选岗对象,由县安置办牵头组织,其选岗方式:(略)
八、公示调动
选岗结束(略)安置办将选岗结果在(略)(略)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安置和定向选调的,取消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安置和调动手续。
九、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略)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曾寒(略)
十、本次安置和公开选调相关政(略)安置办(设在(略)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负责解释,电话:(略)
附件:
1.《(略)2024年事业单位:(略)
2.《(略)事业单位:(略)
(略)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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