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网上商城介绍
根据
(略)文件《
(略)国资委关于进一步
(略)属企业采购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的指示精神,
(略)(略)上商城,为企业提供低值高频通用类货物采购服务。网上商城业务通过满足用户全场景、一站式采购需求,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采购效率。
商城自2021年上线以来,交易规模逐年显著增长,影响力持续扩大。依托大数据资源及专业服务优势,
(略)属企业通用类货物、服务同类采购需求,通过优中选优、公开择优供应商,发挥集采优势、实现规模效益,为企业提供合规高效的商城直采渠道。平台将持续完善商城产品品类,满足企业多样化采购需求。各企业可直接下单采购,促进企业协同和采购资源共享,提升通用类货物、服务采购质效。
为进一步服务各类企业不同的采购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活跃供应商资源,助力大中小型企业拓展国企销售渠道,
(略)持续开展供应商入城意向征集活动。现面向广大企业征集意向信息,助力企业拓展国企合作,欢迎各类型企业踊跃报名。
二、征集须知
(一)供应商征集类别
货物类供应商,包括但不局限于附件2品类,现有品类详见附件2《
(略)网上商城类目明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6.具有仓储配送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具有深圳本地供货能力。
8.具有深圳本地企业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成功案例。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中相关资质证明均为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原件备查。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识,否则视为无效。
2.报名人员须保证上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3.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报名。
4.本公告及内容不构成合同要约,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略)网上商城将通过正式的招采流程确认合作供应商,
(略)公告。
5.合同期内的商城合作供应商,可以在后续招采流程中报名未中标标段,已中标标段,无需重复参与报名。
三、意向征集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
四、意向提供方式:
(略)
1.填写《
(略)网上商城供应商意向征集报名表》,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表+单位:
(略)
2.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证件名称:
(略)
3.将上述文件材料(含EXCEL文档和PDF文档)发送至邮箱:
(略)
4.本次报名仅需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略)
五、联系事项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附件1:
(略)网上商城供应商意向征集表.xlsx
附件2:
(略)网上商城产品类目明细.docx
附件3:
(略)网上商城业务收费标准.docx
附件4:供应商入城流程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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