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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梅路818弄1号609室(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略)”((略)(略)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略):航头镇9街坊6/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略)
评估价:92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51.52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变卖流程: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51.52万元,(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51.52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纳的51.52万元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四、变卖方式:(略)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略)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变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买受人付清变卖余款后须向法院提交支付凭证。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变卖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而造成的一切风险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后,(略)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变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8月14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变卖事项经变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略)
十五、本标的的全程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略)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略))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次变卖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略)严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83242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5日
(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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