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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十三)整改验收公示

所属地区:广西 - 防城港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广西 - 防城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广西壮族(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防(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要求,我市于2024年6月底前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十三)的整改,现将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沿(略)陆源污染控制不力,入河入海排口水质超标问题突出。(略)茅尾海沿岸158个排水口有42个水质严重超标。防(略)直排茅尾海的11个农村排水口水质重度污染。(略)2020年上半年监测的25个入河排污口有15个超标,下半年监测21个入河排污口有11个超标;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一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入海,将沙滩污染得一片狼藉。
二、责任单位:(略)
(略)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三、整改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十三的整改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防(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动整改,目前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一)开展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入河入海排口摸底调查,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开展茅(略)域入河入海排口的全面排查,形成排查报告,并建立排污口清单,对可能造成茅尾海环境污染,影响督察指出11个入海排口水质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以排查情况为基础,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在《防(略)茅尾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由(略)人民政府细化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深入推进茅尾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快超标排口综合整治,(略)建设。一是开展问题指出11个超标排水口的综合整治。通过实施茅岭镇大基围江生态治理示范项目和冲仑江河岸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对茅岭镇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居民生活源等开展整治,2022年完成了问题指出的5个超标排口整治,2023年完成了6个超标排口整治。目前11个排水口中,(略)水门已无污水直排,(略)(略)生活污水排口、茅岭镇旧兽医站生活污水排口、茅岭码头生活污水排口等3(略),华润水泥(防城港)(略)生活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略)目前已停产,厂区内不产生污水,该污水排口已封堵。2023年茅岭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63.77%。
(三)加快推进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11个超标排水口上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设施项目建设。2023年,(略)制定了《(略)2023年茅岭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并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00万元在茅岭镇的茅岭村、大陶村、小陶村、沙坳村建设了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有效提高了茅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减少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
(四)加大超标排水口周边(略)域畜禽养殖清理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一是加大超标排水口周边(略)域畜禽养殖清理。共排查出超标排水口周边存在污染问题的畜禽养殖场26家,其中养猪场23家,养鸭场3家。根据整治要求,加强对存在环境问题的养殖场进行综合整治,目前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26家养殖场均已完成整改,其中大新水闸水门旁边和蛇岽江水门旁的2个养鸭场已按要求关闭,麻老墩养鸭场对鸭子实行圈养,并及时清理鸭粪,无粪污外排。强制拆除养猪场4家,督促整改后已清栏养猪场7家,其余12家养猪场(户)已按要求配备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对粪污进行收集,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不外排污染环境。二是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由(略)印发实施《(略)2023—2025年水产养殖(育苗)尾水生态治理工作方案》《(略)海水养殖尾水处理模式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等方案,强化(略)范围养殖过程监管,督促养殖户采用水产生态养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要求养殖户收获后采用全池泼洒芽孢杆菌、硝化细菌等渔用微生物制剂等措施处理72小时后,再排放或不外排循环利用;开展养殖尾水监测,对规模连片海水养殖池塘开展监测,从每年养殖季节开始,每月进行一次监测。组织渔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培训和下乡指导等服务,针对茅岭镇的养殖特点,2023年(略)举办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1期,培训养殖人员36人次;累计指导养殖面积约200公顷,指导养殖场8个、农民合作社1家,有效提高养殖户污染防治意识。
(五)开展入河入海排污(水)口巡查检查,定期对11个排水口开展监测。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由防(略)防城生态环境局、茅岭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略)
四、自查验收情况
2024年7月10日,我局组织(略)党委、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局、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略)核查验收组对“沿(略)陆源污染控制不力,入河入海排口水质超标问题突出。(略)茅尾海沿岸158个排水口有42个水质严重超标。防(略)直排茅尾海的11个农村排水口水质重度污染。(略)2020年上半年监测的25个入河排污口有15个超标,下半年监测21个入河排污口有11个超标;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一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入海,将沙滩污染得一片狼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经核验,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完成、台账具体全面,市核查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15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略)0。


(略)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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