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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铁投冠信财富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标的名称:(略)
(略)40%股权
(略)
BBWCQJY23-1229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1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52】次(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20层
(略)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吴军
成立时间
2015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略)
所属行业
商业服务业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对物流业、仓储业的投资;销售: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木材,煤炭,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农副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贵金属(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有色金属、钢材、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化肥、橡胶、饲料及其原料;仓储服务,包装服务,搬运装卸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略)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小于50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前十位股东名称:(略)
持股比例(%)
1
(略)
40%
2
(略)
30%
3
(略)
30%
合计
100%
内部决议
(略)股东会决议(2024年5月15日)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略)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538.09
-457.2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122.88
2183.29
1939.59
审计机构名称:(略)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年4月
0
-0.03
-0.03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581.33
1965.35
1615.99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
/
352.96
344.0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392.04
1776.02
1616.02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都国脉(北京)(略)
(略)
中都咨报字【2024】306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2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桂交投董决〔2024〕3-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略)
(略)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2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略)
(略)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董事会决议(2023年12月12日)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西壮族(略)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略)
批准单位:(略)
(略)股权方案的决议(桂交投董决〔2024〕3-4)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质取得所有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涉及。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放弃(提示:非原股东的意向受让方报价后原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不涉及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不涉及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不涉及
(略)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不涉及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不涉及
其他披露内容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3.标的企业股东行权方式:(略)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略)(下简称“(略)”)成立于2015年5月29日,位(略)20层。
(1)重大债权债务情况介绍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略)白糖货款28,559,100.00元,(略)白糖货款9,482,500.00元,因未进行结算,(略)均按合同约定金额暂估确认,届时实际应收货款应以双方结算确认为准。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略)余额为12,675,574.59元,根据2022年12月14日广西壮族(略)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略)应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10,217,9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2,457,674.59元(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2)其他说明事项
2020年至今,(略)已停止所有经营活动与业务,所收到款项以及所发生的支出均为清收原有应收款项、(略)日常支出,已无新的业务发生,目前,(略)已无在职人员。
根据2022年12月14日广西壮族(略)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略)应付广西壮族(略)高级人民法院广投恒元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116,911.00元。(略)出具的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略)补交此费用。
(略)有留抵进项税334.8万元。
6.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以下内容为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节选):
(1)应收账款的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的评估咨询以专项审计后的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确认风险评估损失。预计评估风险损失为9,025,115.00元,同时坏账准备按照评估操作规范,将其评估为零提醒报告使用者引起关注。
(2)关于合同负债的情况说明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17,670,816.08元,对合同负债的审计结果为17,670,816.08元。其中,(略)余额4,995,241.49元为预收履约保证金。(略)余额12,675,574.59元,为应退还平仓的10000吨白糖履约保证金本金10,217,9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金占用费2,457,674.59元。
(略)(以下统称委托方)的委托代为采购白糖后并向委托方销售。委托方先行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略)按约定模式完成销售后进行结算,(略)采年白糖价格下跌,(略)买卖白糖已经发生了实际亏损,(略)(略)赔偿款/违约金收入对应冲减预收款后,(略)履约保证金余额为4,995,241.49元,(略)履约保证金余额为12,675,574.59元。
其中,(略)《代理协议》CFLHF(略)-1委托采购的7796吨静雪牌一级白砂糖的履约保证金,(略)于2018年3月23日转入约保证金6,621,416.40元,(略)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全额付款提货合同约定销售数量为7796吨,实际履行7092吨,剩余704吨未履行。(略)于2018年4月28日出具《违约通知函》反映,(略),已构成违约,(略)拟按照协议规定没收已收取的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未获得对方单位:(略)
(略)于2020年就《白糖合作协议》((略):GXCF(略)-1)合同提起诉讼,根据2022年12月14日广西壮族(略))判决结果,(略)平仓的10000吨白糖约保证金10,217,9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计算:以10,217,9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略)公布的(略)场报价利率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计资金占用费为2,457,674.59元。(略)尚未申请执行,由于未能确认执行时间,本次评估咨询资金占用费仅计算至评估咨询基准日,届时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应以双方确认金额为准,本次评估咨询暂以审计后的金额确认。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
以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挂牌价格,故本次股权转让底价设置为人民币800万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场外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
3.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5.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略)
6.本次股权转让成交价款结算方式:(略)
7.股权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后,受让方必须立即对标的企业进行更名,不得继续使用“铁投”、“铁投冠信”(略)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略)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联系人:(略)
交易方式:(略)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6/17至2024/07/12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略)
(略)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站((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略)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4)联合受让协议(范本可参考附件2)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最终审核确认后,(略)、电话、短信等方式:(略)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略)
4.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未提供代付证明(需经代付方和被代付方双方签字(自然人时)或盖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时)确认))的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略)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略)站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行权。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不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交易所在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之日(以交易任意一方向交易所提供生效合同扫描件为准)起1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
10万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略)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受让方应缴纳的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范本).doc
2.联合受让协议书(范本).doc
联系
方式:(略)
标的咨询
邱经理:(略)
(略)(略)
报名咨询
罗经理:(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单位:(略)
(略)(交易所)
(略)(略)
其他
监督电话:(略)(交易所)(略)(略)国资委)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略)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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