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
(略))批准建设,
(略),建设资金来源企业筹集,
(略),
(略)。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43336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股权合作、建设及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53714㎡,宗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拟建建筑面积约18.5511万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13.9656万平方米(1.1<容积率≤2.6,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建筑高度不高于8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20%,绿地率不低于35%,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店面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含
(略):北面310米*18米,西面166米*18米)等。
2.3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143336万元(含土地费用)。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股权合作、建设及运营一体化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股权合作、建设(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股权合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
(略)
②勘察范围:项目红线范围及其他相关(包括边坡支护、
(略)等)的所有勘察工作,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③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概念性方案修编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及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建筑、无障碍、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幕墙及门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各专业消防图纸)、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供配电工程、变配电房工程、永久供水供电、广电有线、通信(三网合一)、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
(略)、绿化景观、
(略)、绿色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设计、
(略))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
④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的设备和材料。
⑤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信、暖通、消防(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综合管线、强弱电、绿建节能、建筑外立面的夜景亮化(若有)、抗震支架、室外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人防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略)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土石方开挖及场地平整,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⑥运营范围: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中标人负责项目的销售运营工作。
⑦其他范围:本项目中的工地云服务、永久用电(即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市政自来水工程、管道燃气设施用户合同(民用户)、销售合同(燃气)、
(略)络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略)通讯建设、工程档案技术服务、钢结构雨阳膜车棚设施等费用已含在中标价里,由中标人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2.5合作期限:自签订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次日起至所有可售单元(含住宅、商业店面及车位等)销售完毕之日止,其中建设工期900日历天(自签订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次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代理销售期限内实际销售完成全部住宅、商业用房、车位后并办结已售(含住宅、商业用房、车位)部分的不动产权证(含房产及土地分割),项目合作期结束,招标人:
(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项目股权合作须满足招标人:
(略)
2.8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由招标人: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2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①与招标人:
(略)
②单位:
(略)
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承担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
(略)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承担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
(略)
市政公用工程: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
(略)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
(略)政公用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
(略)
备注:房屋建筑工
(略)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同一人也可以是两个人。
3.7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
(略)
3.8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3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8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略)(略)(
(略).cn)采取无记名方式:
(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略)(
(略).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cn和
(略).cn)、
(略)(略)(
(略).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略)
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传真:/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略)
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6、
(略),传真:
(略)6
联系人:
(略)
(略)名称:
(略)
(略)址:
(略).cn
联系电话:
(略)
(略)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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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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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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