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斯伦村、塘嘎村防洪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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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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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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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钢筋石笼结构防洪坝7段共1640m,其中斯伦村5段共1145m,塘嘎村2段共495m。本项目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吉布普曲沿线斯伦村、塘嘎村村庄76户540人、沿线520亩耕地。本次工程使当地的无防洪措施原状提高到10年一遇,以确保
(略)的两岸耕地、村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洪水突发季节能得到保障。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2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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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略)斯伦村、塘嘎村防洪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176.3KB,下载次数0
附件2:全本=
(略)斯伦村、塘嘎村防洪坝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调查表.pdf10.3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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