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略))
(略)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
(略):
(略)1街坊33/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
(略)
评估价:415万元
变卖价:233万元;保证金:2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
(略)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
(略)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变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
(略)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变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
(略)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变卖成交裁定书。
四、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233万元,
(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233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233万元将不计息退还。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
(略)
变卖方式:
(略)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变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变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变卖成交余款(变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略):
(略)(略)),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后,
(略)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变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根据《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
(略)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变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虞先生(上海天城拍卖行)
(略)(略);
刘先生(上海天城拍卖行):
(略)
联系地址:
(略)
举报监督电话:
(略)*3323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5日
位于
(略)4层的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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