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每年1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变更》(以下简称“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项目名称:
(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变更后企业实施两套工作方案:其中方案一:现有1#回转窑仍全部利用HW17、HW23、HW48等危废2万t/a,但将减少现有1#回转窑一般固废:其他含锌废渣的使用量,2#回转窑处置、利用高炉烟尘(泥)、炼钢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16万t/a,方案二:现有1#回转窑不利用HW17、HW23、HW48等危废,仅利用一般固废:其他含锌废渣,2#回转窑处置、利用高炉烟尘(泥)、炼钢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16万t/a及HW17、HW23、HW48等危废2万t/a,则企业保持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GZ52007)总处置、利用规模(2万t/a)及危废处置、利用类别及代码不变。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二、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电子邮箱:
(略)
四、
(略)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
(略)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略)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
(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
(略)
公示单位:
(略)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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