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日10时至2024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
(略)址:
(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舟房权证普字第
(略)号;
(略):舟普国用(2010)第07083号;
(略)幢为钢混结构,总层数为11层,位于第11层;建筑面积112.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10平方米,使用权日期2071年10月9日止;建成年份2008年;
(略),建筑面积约68平方米;另含一车棚(编号1104),建筑面积6.90平方米;
特别提醒:
1.南面阳台墙面和地面有渗水,靠近阳台一侧墙面因渗水乳胶漆有脱落;
2.因阳台渗水,与楼下有纠纷,买受人对渗水问题需自行维修。
评估价:
(略)元,起拍价:114.8万元,保证金:22万元,增价幅度:
(略)(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
(略)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
(略):377527)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后凭有效票据向执行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土地出让金根据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
(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8月22日14时前缴纳,
(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收款单位:
(略)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
(略)沈家门支行
(略):
(略)(略)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付款教程: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
(略):377527)
(略)。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cn)”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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