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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财公司】关于原池州市市委党校内一幢图书馆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池州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安徽 - 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竞价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竞价标的处置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竞价标的处置竞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竞价标的处置竞价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以现场一次性竞价方式:(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一)竞价标的名称:(略)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竞价标的系原(略)市委党校内一幢图书馆,产权(略)教育体育局所有。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拆除后剩余的渣土、废钢,具体如下:
(1)建筑物:本次竞价标的涉及建筑物建筑面积945㎡,,共3层,砖混结构,具体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
2、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竞价标的的残余价值和拆除(清理)费用差值(扣除拆除(清理)费用后的价值),具体资产种类、数量、面积、质量、(略)等均以移交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关于竞价标的资产评估情况,详见《(略)拟了解价值涉及的位于原(略))。
(三)特别提示:
1、(略)申报的位于原(略)市委党校内一幢图书馆拆除后扣除拆除(清理)费用后的价值。
2、本次竞价标的涉及的建筑物由竞得人负责拆除,将拆除后相关剩余资产搬运、清理离场,拆除现场所产生的垃圾等由竞得人负责清理,并通过转让方验收,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办理竞价标的移交手续前,受让方须将相应拆除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报转让方备案;如受让方不具备上述相应拆除资质,则须另行聘请具备上述相应拆除资质的单位:(略)
3、本次竞价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附件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竞价人须对照附件清单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竞价人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竞价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竞价人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4、意向竞价人如需查勘竞价标的,(略)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略)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略)提交经转让方确认后的《现场查勘确认单》。
三、转让方
(略)
四、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略)
2、评估机构:(略)
3、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28日。
4、资产评估名称:(略)
5、评估对象:(略)申报的位于原(略)市委党校内一幢图书馆拆除后扣除拆除(清理)费用后的价值。
6、资产评估结果:(略)纳入评估范围的各项资产的残余价值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六、竞价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价条件
1、竞价底价:人民币0元。
2、标的竞价价款支付方式:(略)
(1)自《竞价标的处置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在《竞价标的处置合同》签订前,竞得人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在竞价标的涉及的建筑物拆除完毕,且将拆除后相关剩余资产搬运、清理离场,现场垃圾清理完毕,并通过转让方验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竞得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标的全部竞得价款、(略)指定账户。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价人承诺:(略)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竞买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价人承诺:已进行现场查勘,对竞价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均放弃对竞价标的提出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种类、数量、面积、质量、(略)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竞价标的后产生的任何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竞价人承诺:对“本次竞价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扣除拆除(清理)费用后的价值。”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竞价人承诺:同意本次竞价标的涉及的建筑物设施由竞得人负责拆除,将拆除后相关剩余资产搬运、清理离场,拆除现场所产生的垃圾等由竞得人负责清理,并通过转让方验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在办理竞价标的移交手续前,受让方须将相应拆除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报转让方备案;如竞得人不具备上述相应拆除资质,则须另行聘请具备上述相应拆除资质的单位:(略)
(5)意向竞价人承诺:(略)出具的竞价交易成交通知与转让方签订《竞价标的处置合同》,自签订《竞价标的处置合同》之日起,竞价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竞价人承诺:自办理完毕竞价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15日内,竞得人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将竞价标的涉及的建筑物设施拆除完毕,且将拆除后相关剩余资产搬运、清理离场,现场垃圾清理完毕,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在拆除、搬运、清理离场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经济、法律、安全责任及风险均由竞得人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7)意向竞价人承诺:严格按照《JGJ(略)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组织拆除工作;拆除施工现场划定(略)域,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监护;拆除工程施工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如竞得人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件,给转让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转让方可一次性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竞价标的处置合同》,且不退还竞得人已支付的竞价标的的转让价款,并有权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8)意向竞价人承诺:竞得标的后,如竞得人继续使用竞价标的相关资产,则竞价标的相关资产在使用、运行(转)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9)意向竞价人承诺:对“本次竞价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资产种类、数量、面积、质量、(略)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竞得人须对照资产明细清单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竞得人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标的移交时以现状交付”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同意本次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不调整价款。
(10)意向竞价人承诺: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将竞价标的涉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完毕,且将拆除后相关剩余资产搬运、清理离场,现场垃圾清理完毕,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如因转让方原因或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验收时间延误的,则经转受双方书面确认并按实际延误天数将验收时间作相应顺延。
(11)意向竞价人承诺:如竞得人在转让方要求的期限未到达转让方验收标准,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按1000.00元/天的标准直接在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将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略)
(12)意向竞价人承诺: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现竞价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竞价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略)无关。
(13)意向竞价人承诺:本次竞价标的价款为不含税价,如需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14)意向竞价人承诺:竞价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底价(人民币0元)对竞价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竞价人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15)意向竞价人承诺:对拟定的《竞价标的处置合同》(样本)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16)本项目前期资产评估费为2000.00元,由竞得人在《竞价标的处置合同》前一次性支付给评估单位:(略)
七、竞价程序
(一)公告期
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8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价人,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价人数量不少于3家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4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8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00。
(四)报名地点:(略)
(略)-(略)
(五)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转让方报名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竞价人资格条件
1、竞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相关机构列入失信企业或失信人名单。
3、本公司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七)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竞买人对所需竞价的标的一次性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含税)。
2、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报价,竞买人竞买产品所报总价最高的为竞得人,若多个竞买人所报总价相等且为最高价,按抽签的方式:(略)
3、(略)提供的竞价报价表格式报价或以低于竞价底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资料递交时间、地点:(略)
1、(略)5楼会议室组织现场竞价评审。
2、(略)
3、邮寄方式:(略)
4、竞买人应对递交的资料进行密封处理,逾期送达的文件概不接收。
5、本公司对竞买人所递交的纸质资料进行现场查验,资料递交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其报价为有效报价。
(九)竞价签约
受让方应于收到竞价交易成交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竞价交易成交通知》确定的成交价签订《竞价标的处置合同》。
八、联系方式:(略)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九、竞买人竞价资料提供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竞买保证金汇款回执单》复印件;
(6)《竞价交易承诺书》原件;
(7)《竞价报价单》原件;
以上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的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后,按序装订递交;自然人提供上述资料的应由自然人本人签名后,按序装订递交。本公司不予退还上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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