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关于邯郸市复兴区铁西南大街22号院29号楼3单元7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邯郸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河北 - 邯郸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二拍)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5日10时至2024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已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略)
一、拍卖标的:位(略)(略),建筑面积为61.41平方米,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涉案财产所在地关于财产限购政策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否则自行承担财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2、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日五天前提前向法院申请,并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拍卖日五天前报名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
竞价前,(略)内的相应资金冻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略)内有足够的资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略)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隐性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信息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3.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日前(略)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确认。
4、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为止。
5、拍卖方式:(略)
6、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略)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成交价余款(竞买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后的差额部分)交至法院案款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法院签署成交确认书。法院案款账户名称:(略)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三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7、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的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8、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9、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10、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有关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并自收到本院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税费票原件,逾期本院不再受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注:相关税、费不及时缴纳,会影响产权及时过户,因此而导致标的物发生的损毁、灭失、费用承担等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不动产可能涉及的水、电、网络、物业服务等欠费及过户费用、其他不明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略)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咨询业务请勿拨打)
淘宝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略)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5日
(略)
暂无修改记录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