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安徽
(略)人民政府发布《牧光互补合作开发模式洽商工作的征集公告》,根据公告,
(略)现有肉牛养殖企业在满足新能源相关政策的条件下,预计可以铺装光伏总装机容量约为400MW(具体以实际为准)。
(略)对养殖牛场屋顶光伏资源进行统筹,采取竞争性方式:
(略)
光伏企业需承诺对铺设光伏的牛棚及附属物进行回购、承担牛棚及附属物占地涉及的土地租金(农业设施用地)、
(略);
(略)中占有股份。
详情如下:
牧光互补合作开发模式洽商工作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将畜牧业与光伏发电有机结合,形成“棚上发电,棚下养牛”的立体光伏发电、畜牧养殖新模式,充分利用
(略)光伏资源,结合
(略)场开发实际,本着规范高效、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原则,现诚邀有投资实力和投资意愿的企业参与合作开发实施模式征集工作。具体如下:
一、概况介绍
1.光伏容量规模。
(略)现有肉牛养殖企业在满足新能源相关政策的条件下,预计可以铺装光伏总装机容量约为400MW(具体以实际为准)。
2.开发模式。
2.1对养殖牛场屋顶光伏资源进行统筹,采取竞争性方式:
(略)
2.2合作模式:由光伏企业对铺装光伏的牛棚及附属物采取回购的方式:
(略)
2.3开发计划及合作期限:暂定25年(含建设期),具体运营时间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以实际协议为准。
二、参与征集响应的光伏企业要求
参与征集的光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1-4)条: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信誉要求:参与征集响应的光伏企业(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子公司)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2.1参与征集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2参与征集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承诺对铺设光伏的牛棚及附属物进行回购、承担牛棚及附属物占地涉及的土地租金(农业设施用地)、
(略);
4.
(略)中占有股份;
5.本次征集活动不涉及项目外的产业配套和项目外投资落地要求,参与征集企业须充分测算并考虑提供的方案未被采纳的风险。
三、征集工作时间及地点:
(略)
1.征集工作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17时00分。
2.征集材料提交方式:
(略)
3.征集材料相关要求
3.1参与征集企业可以采用征集参与书(word)形式;
3.2相关材料需至少包含内容:①企业介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集中式光伏投资运营业绩及证明材料、参与征集单位:
(略)
4.其他事宜说明:确定参与本次征集工作的相关单位:
(略)
四、评审方式:
(略)
由征集主体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征集响应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企业数量超过6家时,选择排序靠前的3家企业进行合作意向签订,当企业数量少于或等于6家时,选择排序靠前的2家企业进行合作意向签订。
五、联系方式:
(略)
征集主体: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承诺函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我单位:
(略)
2.我单位:
(略)
3.
(略)中占有股份。
4.我单位:
(略)
5.(其他补充说明)。
企业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
(略)
地址:
(略)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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