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略)(略)药品价格审核结果的通知(
(略)-2批次)
各相关单位:
(略)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
(略)工作,
(略)药品价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已通过信
(略)药品(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周三)24:00
三、查看方式:
(略)
请相关企业使用CA
(略),通过“药品招标管理-
(略)申报-公示信息”查看相关药品审核通过情况,并于公示期内完成《
(略)挂网申请表》(以下简称《挂网申请表》)的生成、签署及提交。
四、申(投)诉要求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使用CA
(略),通过“药品招标管理-
(略)申报-申投诉”进行反馈,点击“新增”后根据反馈内容在“申诉类型”选择“价格信息申投诉”,
(略)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如有附件则须加盖单位:
(略)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价格审核通过的药品经公示无异议且企业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成功提交《挂网申请表》的,
(略)(略);本次价格审核通过的药品公示有异议且经核实后仍有异议的,将退回“提交申请”环节,
(略)批次审核。
(二)价格审核不通过的药品,相关企业可使用CA
(略),通过“药品招标管理-
(略)申报-资料审核”页面查看退回原因。
(略)申请,
(略)批次审核。
(三)
(略)药品价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医
(略)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略)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3〕8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
(略)药品价格申报要求与之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略)
2024年7月15日
普通附件:
附件:
(略)药品价格审核结果公示表(
(略)-2批次).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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