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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479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1,114,000.00
最高限价(元):1,11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项目的最终使用人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二、采购项目要达到服务目标
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演练计划要求,拟定在(略)(略)应急管理局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本次演习,拟依托震后救援行动构建演练场景,组织相关指挥部以及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实地开展指挥调度、实兵运送、实战抢险以及各项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提供服务内容的具体要求
1.演练策划。负责演练场景策划、脚本编制、方案编写等工作。期间,需要邀请省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及相关行业专家参与指导编制。
2.演练场景搭建。负责规划参演队伍现场营地建设。依据演练会场实际情况规划车辆(略)域、装备(略)域和地震灾后抢险救援场景的设计与搭建。
3.(略)场地搭建。负责现场指挥部、主观摩台、(略)、工作台等的布局设计与搭建,主要包括观摩台、展示大屏幕(不小于16M*10M)、音响、观摩及指挥帐篷、桌椅、幕布、背景、条幅、标识、宣传品等。
4.视频保障。导演负责管理演练地震灾害场景的前期相关置景、拍摄、配音、剪辑制作等工作以及演练现场直播工作组的协调监管、配备专业人员和直播设备。对解说进行指导。演练纪录片时长不少于40分,宣传精剪视频制作时长3-5分钟;制作光盘不少于30张。
5.后勤保障。负责参演各支队伍宿营、演练期间饮食、用水、用电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演练筹备期间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参演人员的人工费用、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
6.组织彩排、会务及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参演单位:(略)
7.耗材保障。负责演练筹备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耗材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演练装备器材、照明、油料、发烟罐、办公器材、防护用品等。
8.演练总结与评估工作。负责编写演练总结,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演练评估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和评估报告等。
四、采购项目的服务时限
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采购项目最终要求的成果内容
完成演练方案、脚本编制,演练流程组织实施,演练音视频产品制作,演练的总结评估。
六、应急演练执行要求及标准
熟悉演练科目内容,有各行业专家支撑编写演练脚本,有演练科目场景布设能力,演练现场保障能力。
七、视频制作及直播团队要求
按需求根据演练内容,能够对前、后期视频制作进行策划、拍摄及剪辑人员,对直播进行配备专业设备及人员等。
八、对本项目的验收标准
1.圆满完成甲方各项工作要求;
2.圆满完成演练各项既定内容;
3.在演练过程中不出现重大失误或纰漏。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略)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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