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
(略)古镇耀腾玻璃加工厂新建项目(一期)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
(略)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建设单位:
(略)
3.验收生产概况:
(略)B2之2第1卡(项目所在地经纬度:N22°39′15.25″,E113°11′44.50″),项目设计年产灯饰配件玻璃片60万张,实际项目一期年产灯饰配件玻璃片49万张,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一期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劳动定员20人。
二、建设单位:
(略)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略)排入
(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横琴海。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丝印工序、网版清洁过程、钢化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通过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由2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尽量避免作息时间进行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世中(广东)
(略)处理。
(3)危险废物:
(略)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无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
(略)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邮箱:
(略)
公示日期: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29日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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