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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平山公墓石材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平山公墓石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2024WYHW-HF-C680083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2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略)
(略):定制尺寸
数量:1批
总价:258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春华(组长)、王维全、胡邦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取定额肆仟元,(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
3.被异议人名称:(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然人签字确认。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0转8026或(略)(略)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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