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安徽交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池州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安徽 - 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CZB(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一)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业绩、体系认证、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评审内容及标准更正为: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业绩
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供包含核心产品供货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0-12分
体系
认证
供应商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每提供1项认证的得3分,满分6分。
注:所有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0-6分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代表重要指标,每满足一项得3.5分,共6项,共计21分。
2、无标识项为基础项,每满足一项得0.1分,共110项,共计11分。
注:
(1)如某项标识中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以技术规格偏离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标注“◆”的条款,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为准,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自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证明资料:未标注“◆”的条款,以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准,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0-32分
2、现已重新上传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文件软件版,各潜在供应商以本次更正公告附件上传的采购文件、电子采购文件软件版(安徽交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提升项目[2.0])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并制作响应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五、附件
更正公告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