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审价机构选取资格预审公告(2024-JLJZDC-F4010)(第1包)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审价机构选取询价采购公告
(2024-JLJZDC-F4010)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LJZDC-F4010
三、项目概况
我部拟组织招标选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价,主要负责对我单位:(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企业(事)业法人,成立时间满3年;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3.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4.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5.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审价业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资格预审
(一)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通过资格预审。
(二)递交预审资料时间、地点:(略)
1.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2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略)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10:00-20:00,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如不能现场递交,邮寄(顺丰快递)至递交地点:(略)
(三)递交预审资料内容(务必全部提供)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连续3个月(2024年3月-6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略)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审价机构选取采购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略)、申请人名称:(略)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页号,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每页有页码并且加盖单位:(略)
3.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略)
4.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5.未按要求装订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五)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按照本公告要求的申请材料和资格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
(六)结果告知:我部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招标文件。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我单位:(略)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略)
(一)发售时间:2024年7月23日-7月25日
(二)发售地点:(略)
(三)发售方式:(略)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略)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
(二)投标地点:(略)
(三)投标方式:(略)
八、开标时间、地点:(略)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暂定)
(二)开标地点:(略)
九、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830017

2024年7月15日
最新招标采购信息 更多乌鲁木齐招标采购信息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