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灵宝市开元寺路雨污分流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三门峡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河南 - 三门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LBGZ[2024]174-ZC122、灵宝竞磋采购-2024-70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643719.01元
最高限价:643719.01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LBGZ[2024]241-ZC-165
(略)工程
643719.01
643719.01
5、项目概况:工程位于(略)西华村,(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路长1029.5米,宽7米。建设内容包括局部混凝土处理、井盖提升、沥青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工期:60日历天。
9、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略)
3.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近三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略)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略)”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略)”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略)”网站((略).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略)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8单位:(略)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方式:(略)
(略)操作手册:
(略).cn/bzzx/008001/(略)/1d4d9bd4-82a2-4284-b2f7-428c4c69ef58.html
办理CA证书链接:(略).cn/bzzx/008001/(略)/57b16af9-ab87-4395-a(略)c628a3f8.html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略)(略)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5、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略)
1、磋商文件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略)(略).cn/)”(略)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略)
2、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7月26日08时30分。
3、地点:(略)
六、其他事项
1、资格评(预)审部分: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略)(略)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磋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也均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5、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6、采购人:(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略)》、《(略)》、《(略)》和《(略)网》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监督机构:(略)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