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日10时至2024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9.768%股权。
评估价:
(略)元;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
(略)元、增加幅度:
(略)。
特别提示:
(略)9.768%股权。
1.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竞买人因未能仔细阅读该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等发生悔拍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法院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略)司法拍卖流程,以更好的进行真实竞拍,
(略)司法拍卖模块找到模拟体验司法竞拍流程一项,进行模拟竞拍。模拟竞拍中
(略)工作人员,法院对上述模拟体验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及费用概不负责。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拍卖方式:
(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等;存在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等,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的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相关主体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疑异者,请于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
(略)并通过实名认证(
(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
(略):
(略)(略)517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请买受人在支付拍卖尾款时务必注明拍品名称:
(略)
重要提示: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
(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
(略)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
(略)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略)银支付限额,
(略)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
(略)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
(略)
十三、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四、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略)郭法官
监督电话:
(略)/辽宁省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为:
(略)。
辽宁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略)9.768%股权
暂无修改记录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