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平阳银泰城2024年电梯维保服务(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采购条件
平阳银泰城2024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自筹,采购人:(略)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概况:
项目位(略),物业类型:综合体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59万平方米,地上商业部分建筑面积:8.56万平方米,楼宇结构:地上四层;地下二层,外广场面积:0.23万平方米,停车场面积:4.0万平方米,车位数量:680个。
2.3采购内容
(1)平阳银泰城40部电扶梯(12部直梯、28部扶梯)的电梯维保及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①周期性维护保养,②电梯故障处置(检查、维修及材料、配件更换等),③电梯年检,④服务合同期内达到电梯检定时间的电梯限速器效验及电梯125%载荷制动试验,⑤电梯应急处置、困人解救及专业演练、培训以及电梯安全相关宣传等。
2.4服务期限:1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服务起始日最终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服务终止日按照服务期限相应调整。
2.5质量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略))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相关规定,保质保量提供相关服务,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完全满足采购人:(略)
2.6采购控制价:(含税)(略)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省级(略)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①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②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必须同时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2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派本现场负责人(或站长)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种类:电梯作业,作业项目:电梯修理/维修(T)或电梯机械安装维修(T1)或电梯电气安装维修(T2));且为本单位:(略)
(2)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维修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种类:电梯作业,作业项目:电梯修理/维修(T)或电梯机械安装维修(T1)或电梯电气安装维修(T2));且为本单位:(略)
(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略)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①(略)/百货/商业城/商业广场等或②根据合同内容能判断维保电梯同时包含客梯、货梯、扶梯的,且合同维保/维修电梯台数不低于50台的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书,需可体现双方名称:(略)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或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今财务会计报表)。
3.5信用要求: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
(2)供应商信用良好;并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未被列入((略).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本单位:(略)
3.6其他要求
(1)单位:(略)
(2)(略)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5、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略)(略))携带报名资(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略)
收款单位:(略)
6、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略)(大写:壹万圆整);
(2)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行名称:(略)
(3)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9:3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8、监督部门
采购人:(略)
9、本公告发:
(略)(略))、(略)(略))、(略)(略).gov.cn/)上发布。(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查看原文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