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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自卸车(№XG2423-04)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标的清单
(略)标的物名称:(略)
11台自卸车(№XG2423-04)VIN码:LC1HNRBH0M(略)台-
合计
存放(略)
标的现状闲置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略)
评估机构车正资产评估(天津)(略)
转让底价(元)48600.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略)
(略)码:(略)63528XP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转让的该批资产不涉及共有或设置的其他权利、相关权利人,且该资产不存在被占用的情况。转让方同意对外进行交易信息发布和实施交易,并承诺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
转让方决策文件《资产处置申请表》
(略)
特别告知
1.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本次资产转让,(略)不保证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标的为二手车辆,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清单仅供参考,标的完整性以实地考察为准,交割时以实物现状为准,(略)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3.委托方负责出具手续资料,配合过户提档,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需受让方现场自行拆卸后进行搬运、清运,人工、运输成本较大,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受让方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5.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6.成交后,(略)支付的服务费,(略)开具服务费发票,(略)不开具其他任何票据。网络照片仅供参考,需以现场看车为准。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略)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略)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成交后,购车受让方需自行提取车辆;受让方须在签订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合同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如在标的交割过程中受让方人员出现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事故赔偿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会员注册须知》、《e(略)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略)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略)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意向受让方登记表》(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按手印)。(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申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略)(略)),按照《e(略)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略)(略)“相关附件”中,(略)报名(地址:(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且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略)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略)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略)(略)(略).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后不予退还,如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并支付剩余货款,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货款,如未签订合同或者未支付剩余货款,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另行组织竞价;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报名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16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受让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标准,(略)支付交易双方服务费。
附件下载意向受让登记表.doc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略)
其他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略)”微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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