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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县道美丽乡村主干路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03(略)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略):QDZC-(略)
项目所(略):江苏(略)一、招标条件
本103(略)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项目概(略)103(略)(新341省道)于(略)年分段建成使用,已达养护维修年限。特别是2020年后,随着204省道和老341省道实施大货车禁行后,中重型货车大量分流到103县道,(略)面病害逐步显现。现拟对整体段落进行大中修工程(对路面、沥青面层、水稳基层、(略)面裂缝进行修复处置)。本项目全长15km,(略)标准建设,其中白马段(约4.5km)、晶桥段(约3km)为结构性修复养护。(二)(略)面以及其他沿线设施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招标配合、协助采购人:(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03(略)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03(略)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略)(略)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果供应商不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略)
(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单位:(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30递交方式:(略)
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30开标地点:(略)
7.1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采购人:(略)
7.2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均加盖公章(鲜章),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4最高限价采购人:(略)
7.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略)(略)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略)
联人:耿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
联人:赵婷婷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njqidi.com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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