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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停车场改造项目采购公告2024-07-
(略)项目概况
大学新村
(略)停车场改造项目JSZC-320412-SZDD-C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略)”获取:
(略)
一、
(略):JSZC-320412-SZDD-C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81.2869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12868.76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
(略)
二、基本要求
(一)本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根据现场情况估算和暂定的,仅作为招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采购人:
(略)
(二)完成的工程数量,应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
(略)
(三)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安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涉及安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因成交供应商责任,经验收达不到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成交供应商应当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若发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六)工程未交付之前,成交供应商应自始至终对成品进行保护和防止丢失。
(七)施工人员应服从采购人:
(略)
(八)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属于自身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免费提供需要更换的备件,在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以其同时期现场
(略)域最低的价格向采购人:
(略)
(九)在质保期内,采购人:
(略)
三、控制价清单及图纸等下载链接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报价方式:
(略)
1.本项目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磋商价格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包括不限于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控制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
(略)
2.本次改造项目若因噪音、灰尘等原因,造成的误工等费用,由施工单位:
(略)
3.特别强调: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与外部单位:
(略)
五、付款方式:
(略)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审计满1年后,付至审定价的97%;质保期满后,付清款项。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经采购人:
(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信用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5.资格承诺声明函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承诺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40%的金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三、获取:
(略)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时间:
(略):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省财政厅《
(略)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
(略)(
(略))的CA数字证书、
(略)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
(略)电子签章。
(略)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略).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
(略)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
(略)1-1
(略)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
(略)
3.关于
(略)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
(略)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
(略)(略)--
(略)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采购包1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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