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XJJY2024—0702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元):732000
最高限价(元):7200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数量:1预算金额(元):732000
单位:
(略)
简要规格描述:
(略)维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工期25日(2024年8月22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
(略)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说明:①单位:
(略)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6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
(略)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
(略)(略)站(https://
(略).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略);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
(略)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略)。
(略)(
(略).cn/)下
(略)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
(略)/代理机构:
(略)
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略)”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略),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略),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
(略)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
(略)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
(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
(略)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
(略)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
(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九、
(略)(略).cn/site/detail?parentId=3661&articleId=aWLoFG1Q23q6h20b4Ewbmw==&utm=site.site-PC-42166.1024-pc-wsg-secondLevelPage-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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