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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湖南湘江新区2024年度征地、供地项目土地污染调查项目标段一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功能及要求:(略)2024年工作安排,为推进实施年度征地、供地计划,拟委托技术服务单位:(略)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参数性质
(略)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湖南湘(略)2024年度征地、供地项目土地污染调查项目标段一
(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位置
面积(亩)
规划用途
单价
数量
备注
1
地块一项目
雷锋街道黄桥大道以南、金州大道以北
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8000
11个(根据2024年征地、出让计划,预估17个项目需做土地污染调查,按11个批次项目打捆计算。其中,10公顷以内预估10个批次项目,10-30公顷项目预估为1个,共计32万元)
(略)2023年预算控制价2.8万元/个(10公顷以内)、4.0万元/个(10-30公顷)、5.2万元/个(30-50公顷),一阶段及二阶段技术服务按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2
地块二项目
雷锋街道黄桥大道以南、金州大道以北、
10
商服用地
3
地块三项目
(略)以北、(略)以西
3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8000
4
地块四项目
(略)以北、(略)以西
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
地块五项目
(略)以北、(略)以东
53
住宅用地
28000
6
地块六项目
(略)以北、(略)以东
13
住宅用地
7
地块七项目
(略)以北、(略)以东
9
住宅用地
8
地块八项目
天顶街道岳麓大道以北、(略)以西
8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8000
9
地块九项目
(略)以东
57
住宅用地(农民保障房)
28000
10
地块十项目
(略)以北,(略)以东
18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40000
11
地块十一项目
(略)以北
3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8000
12
地块十二项目
(略)以北、黄金大道以西
8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8000
13
地块十三项目
(略)以北
113
住宅用地
28000
14
地块十四项目
(略)以南
23
住宅用地
15
地块十五项目
莲花镇黄桥大道以西
3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8000
16
地块十六项目
(略)以北
10
住宅用地
28000
17
地块十七项目
(略)以北
27
商住用地
合计

770

320000
注:最终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土地污染调查报告单价需以投资评审最终审定价格为准,此表数据仅供参考。
说明:
1、本项目暂按均为开展第一阶段初步调查计算。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略)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则按项目出具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如第一阶段调查表明地块内及(略)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存在污染源时,建设单位:(略)
2、本项目土地污染调查技术服务按照《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地污染治理行业指导价(试行)》(湘环协发(2022)18号)文件、湖南省生态厅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全流程)、类似调查服务如征占林地可行性论证项目收费标准及土地污染调查(略)场收费行情,一阶段按10公顷以内不高于2.8万元/个,10-30公顷之间不高于4万元/个,30-50公顷之间不高于5.2万元/个标准取费。如单个项目需要开展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两个阶段技术服务的,按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计取。根据前期了解,此类项目工程量暂估为零。
3、结算数量按实际委托调查测绘面积按档确定。
4、上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并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完成时间:项目整体要求在壹年内完成,各地块调查分阶段实施,具体以采购人:(略)
完成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对调查地块范围内土壤、地下水等环境污染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地块原有设施、历史活动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及未来规划用地人群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并编制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编制;
(2)所有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工作,明确地块内及(略)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有无可能的污染源,若调查确认地块内及(略)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则按项目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下文称“初步调查报告”)。如调查表明地块内及(略)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存在污染源时,投标人负责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及调查工作资金预算的编制。上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需通过专家审查。
(3)按国家发布的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完成调查报告、成果图件和重要成果表等成果文件编制;
(4)完成调查成果归档与验收,汇总调查数据和资料,经采购人:(略)
2.成果要求:
(1)提供经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各7份及电子版;
(2)其他相关报告材料,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省级、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下发文件为准。
二、预算说明及报价要求
1.预算金额
本项目根据调查地块的面积分档设定上限价,具体标准如下:
(略)
标的名称:(略)
(略)(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
单位:(略)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备注
1
土地污染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地块面积为10公顷以内
10

28000
280000

2
土地污染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地块面积为10-30公顷之间
1

40000
40000

合计
320000
说明:本项目11个地块均为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工作,工作量主要根据地块面积大小确定。根据内部询价结果,本项目单价按10公顷以内不高于2.8万元/个,10-30公顷之间不高于4万元/个,30-50公顷之间不高于5.2万元/个标准取费,故本项目11个地块项目采购预算上限按10*2.8万元+4万元=32万元确定。
2、报价要求:
(1)供应商分项单价报价不允许超过分项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人最终以采购人:(略)
六、验收标准:三、验收标准
1.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布点方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将地块调查报告、(略)
2.本项目按《关于加强(略))的规定进行验收。
3.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按批进行验收结算。
四、服务保障
1.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针对采购人:(略)
2.项目验收后壹年内,成交人应配合采购人:(略)
七、其他要求:付款方式:(略)
1.付款单位:(略)
2.支付方式:(略)
3.成交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凭空杜撰,对成果性文件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与责任,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归采购人:(略)
4.为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置一览表》,中标后,严格按照本表执行,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调整人员,须书面征得采购人:(略)
5.投标人或成交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略)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人员和设备证明材料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7.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略)
8.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略)
9.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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