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康路49号厂房-出租(发包)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单一来源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关于加强(略):JC(略))进行公开招租,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略)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21日23时59分59秒。
二、应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
1、递交方式:(略)
2、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30:00;
3、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0:00:00;
4、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略)
5、谈判时间:2024年7月22日10:00:0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谈判。
三、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以书面方式:(略)
四、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略)站公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略)
六、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略)(略))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七、其余内容与原交易公告内容一致,附原招租公告链接:
https://(略).html?contentId=(略)
八、联系方式:(略)
招租人:(略)
联系人:(略)
交易组织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
2024年7月16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