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湖南衡东经济
(略))批准建设,
(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湖南衡东经济
(略)热电联产EPC项目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名称: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2.2项目地点:
(略)
2.3项目概况:(1)新建3×350t/h高温高压(9.8Mpa、540℃)煤粉锅炉、1台2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25MW)、
(略)、
(略)、
(略)、
(略)、
(略)、给排水、地基处理、建筑结构、采暖通风、
(略)、应急设施、电气和热工自动化、数字化交付、
(略)、脱硫(接收硫回收尾气)、脱硝、除尘等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房、引风机、烟囱、除尘输灰、
(略)、
(略)(
(略))、
(略)、输煤栈桥、转运站、煤储运外操室、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池等。负
(略)线内管廊桥架、道路、照明、防雷接地、道路
(略)域的场地回填、装卸车场地、车间引道、人行道、检修地坪等硬性铺砌;(2)主厂房占地面积6193.11平方米,建筑面积22050平方米,建筑层数9层,建筑高度40.50米;(3)本项目总投资额:约5.9亿。
2.4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其中施工阶段工期暂定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实际进场之日至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经轻盐集团结算审计完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止(施工阶段驻场18个月)。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则监理和造价服务期无偿顺延。
2.5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土建工程、地基处理、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查、设备材料到场验收、校验、建筑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给排水、管道安装、设计优化进行界定、机械设备安装、电气安装、自动化仪表、
(略)安装、防腐绝热、公用工程及附属工程等EPC标段红线范围内工程)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阶段、缺陷责任期,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协助完成施工图审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结算审计配合及协调相关单位:
(略)
造价咨询服务:①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如合同洽谈、草拟、审核、生效、执行、修改、补充、变更、终止或中止);2.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3.配合招标人:
(略)
②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本次招标包含竣工结算(初审)审计服务,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资料、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计量计价文件、验收文件、变更文件、签证文件、询定价文件、相关规范文件等,审核合同包干价及合同费用调整的变更、签证、索赔与反索赔计量、计价等其他相关服务,并合理控制复审偏差率,配合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③审核各个阶段与造价有关的文件,对成本台帐及资料的管理,协助发包人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④承包人必须根据各个分项的工作重点和发包人要求,派出各个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参与咨询,满足工程需求。
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相关工作。(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不作要求。
(略)财务要求:/
(略)业绩要求:/
(略)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
(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s://
(略).cn/)”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
(略)
(略)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
(略)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
(略)
3.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
(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
(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6.
(略)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略)数字证
(略)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
(略)(
(略)名称:
(略)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略)
9.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略)
10.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略)1201室
联系人:
(略)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锦前、常添乐
电话:
(略)电话:
(略)9-8433、
(略)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略)@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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