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
(略)
湖南
(略)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4)湘0102执恢456号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日10时起60天内(竞价周期及延时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
(略)。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72.62㎡,占用情况:有。是否可以看房:是。
提示:当事人已签腾房承诺书;法院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腾房交付。
详情可下载执行裁定书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变卖价:436309.6元,增价幅度:
(略)(以及其整倍数),保证金:
(略),保证金(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436309.6元。)
二、变卖方式:
(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436309.6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进行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在距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略)(略)。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变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拨打咨询电话提前预约联系看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法院向登记机构送达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文书后,十五日内缴纳相应税费,并凭票据原件前往法院报支垫付的费用。逾期不报支,导致相关垫付费用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
(略)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略)咨询电话:
(略):
(略)
法院电话:
执行法官:
(略)7李法官
监督电话:
(略)0
联系地址:
(略)
此公告在“
(略)”、“
(略)”上发布。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略)
暂无修改记录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汪璇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4228_JoqKJm.png) |
【联系电话】 |
13335654237 |
【客服微信】 |
133356542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