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持有其他应收账款的竞买公告
(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24日10时至2024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网址:https://
(略).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略)
(略)名称:
(略)
金额(元)
备注
1
(略)
14,899,743.73
承包费
2
物产中大(宁波)
(略)
1,513,888.89
承包费
合计金额:
16,413,632.62
标的物所在地:河北省
(略)
标的物名称:
(略)
起拍价:5,378,419.13元,保证金:1,075,683.82元,增价幅度:26,892.09元(或整倍数)。
特殊情况说明:
(略)其他应收账款账龄达到1-5年不等。
1、管理人无法提供记账凭证或者欠费明细等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2、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3、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损害赔偿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6、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0、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物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
12、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账款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13、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4、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物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5、管理人既无法确定已经收集的证据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就相关应收账款所收集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应收账款之间存在关联性。管理人所收集的证据只是根据其对于相关事实的理解所收集,现提供信息存在根据其现有财务等记录所反映事实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的风险。
16、本次拍卖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7、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8、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9、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1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
(略)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
(略)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略)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略)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债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七、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略)(略)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本次拍卖要求意向竞买人在2024年7月24日16点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略)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部分拍卖成交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三十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
(略)管理人;
开户行:
(略)霸州支行;
(略):
(略)(略);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5%计算)
(略)指定账户【户名:
(略);开户行:
(略)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
(略)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2、
(略)收取,买受人需支付软件使用费(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总额的0.5%),
(略)上支付通道直接付款并开具发票,或者线下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
(略);账号:
(略)(略)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
(略)和拍卖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
(略)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交割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债权转让手续,能否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及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做债权转让的任何承诺。拍品转让登记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2、如标的物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债权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二、监督单位:
(略)
咨询电话:李先生:
(略),刘先生:
(略);
(略)技术咨询:
(略)。
(略)管理人所有。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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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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