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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贝汉实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及意见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7月16日,(略)组织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略)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次自行验收为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验收。经讨论,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位于(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8年3月10日,企业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8年4月18日通过了(略)(略)(略),有效期2020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见附件3)。2021年1月,(略)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验收检测报告,于2021年1月28日组织自主验收会议,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为了(略)
项目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项目工程与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期建成,并于2024年6月进行调试,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项目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范围是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审批内容,项目情况均符合《(略)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24〕2491号)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动。具体见表2-1。
表2-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略)
设备名称:(略)
(略)/规格
数量
工序
1
切线机
/
3台
切线
2
绕线机
/
1台
绕线
3
脱扭机
华远HY-10TN
1台
4
电烙铁
/
60支
焊锡
5
小锡炉
/
4台
6
点焊机
/
1台
焊接
7
注塑、超声波熔接、打包机
CY-200-4ST-PP,25T
10台
注塑、超声波熔接、打包
8
超声波熔接机
20K2000W
10台
超声波熔接机
9
点胶机
DD-T3311ZF
20台
点胶
10
电脑剥线机
/
4台
剥线
11
移印机
四色
6台
移印
12
电批
/
50支
装配
13
啤机
/
20台
14
(略)板机
VDL-460M
2台
切割
15
烤箱
/
1台
烘干
16
电压测试机
PE01
2台
测试
17
恒温箱
CX-S-80
1台
18
测试烤箱
/
3台
19
绝缘测试机
NWT100V10
7台
20
电压表
AM-530
30台
21
测试治具
/
4台
22
恒温恒湿试验箱
HT-HW-150
2台
23
盐雾试验机
OM-60
1台
24
加速老化箱
ChangXi12059
1台
25
线材摩擦测试机
OM-889C
1台
26
插座测试机
YEKE-API
1台
27
落球冲击测试机
GH-8861
1台
28
摇摆测试机
GH-817F
2台
29
表棒转配测试机
/
1台
30
振动测试机
MCGS
1台
31
高压测试机
ZC7130
12台
32
推拉力计
HP-100
1台
33
扭力计
HP-50
1台
34
示波器
5102M
2台
35
二次元量测仪
/
1台
36
拉力机
/
1台
37
打包机
DT-JD13/16
1台
包装
38
抽充气包装机
VS-500T
1台
39
高周波机
/
1台
40
铣床
/
1台
模具维修
41
钻床
ZX-7016
1台
42
空压机
捷豹
1台
辅助设备
43
电动叉车
/
1台
辅助设备
44
冷却水塔
10t/h
1台
辅助设备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略)(略)
盐雾测试用水:项目盐雾测试过程需要添加普通自来水进行测试,自来水不添加任何冷却剂,盐雾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挥发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损耗水。
冷却用水:项目在注塑工序中会使用到循环冷却水,冷却方式:(略)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略)雨水渠收集后(略)(略)
(二)废气
注塑、超声波熔接、打包、点胶、移印工序:项目在注塑、超声波熔接、打包过程中需对塑胶进行加热,树脂原料被加热转化为熔融态,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项目点胶工序过程中需使用点胶机将产品组件进行组装,该过程中会使用到一液型RTV电子胶(硫化硅橡胶)进行粘结,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项目移印过程中使用水性油墨,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总VOCs、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项目将注塑、超声波熔接、打包、点胶、移印工序设置于密闭空间,在设备上方设立集气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打磨粉尘:项目需要定期对模具进行修复,修复过程中会使用磨床对模具进行打磨,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打磨工序每天作业时间2h,年工作300天,该部分粉尘排放量小,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
焊锡烟尘:项目焊锡工序会使用到无铅锡丝,该过程不使用助焊剂等材料,将无铅锡条熔融后会产生少量的焊锡烟尘(以锡及其化合物表征)。焊锡烟尘经过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和通风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边界噪音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塑料、次品、锡渣、金属碎屑、(略)回收处理;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略)板(次品)、(略)板边角料、废抹布及手套、废油墨桶、废胶水包装、废活性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略)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略):BST(略)-19)可知,项目生活污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级标准两者之间的较严值,即达标排放。
盐雾测试用水:项目盐雾测试过程需要添加普通自来水进行测试,自来水不添加任何冷却剂,盐雾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挥发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损耗水。
冷却用水:项目在注塑工序中会使用到循环冷却水,冷却方式:(略)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略)雨水渠收集后(略)(略)
(2)废气
注塑、超声波熔接、打包、点胶、移印工序:注塑、超声波熔接、打包、点胶、移印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项目将注塑、超声波熔接、打包、点胶、移印工序设置于密闭空间,在设备上方设立集气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由监测报告((略):BST(略)-19)可知,项目注塑、超声波熔接、打包、点胶、移印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表2第Ⅱ时段排气筒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严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即达标排放。
厂界无组织废气:由监测报告((略):BST(略)-19)可知,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由监测报告((略):BST(略)-19)可知,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噪声
项目已实施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由监测报告((略):BST(略)-19)可知,项目边界昼间噪声为61~64dB(A)边界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塑料、次品、锡渣、金属碎屑、(略)回收处理;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略)板(次品)、(略)板边角料、废抹布及手套、废油墨桶、废胶水包装、废活性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略)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本项目运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收到周边环保投诉。
2、根据监测报告((略):BST(略)-19),项目生活污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级标准两者之间的较严值;项目注塑、超声波熔接、打包、点胶、移印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表2第Ⅱ时段排气筒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严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项目边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项目已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略)对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回收处理;项目已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企业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已按照《(略)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24〕2491号)要求建成各环境保护设施,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本期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略)
综上,(略)迁扩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七、后续建议
(一)建设单位:(略)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向附近居民通报情况。
(三)后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主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略)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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