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已
(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略),
(略),
(略),行政监督部门为
(略)住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10852万元,其中建安(包括设备)工程概算造价9119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
(略),本工程位
(略)、门卫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海水淡化设备。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4711.13m2,总建筑面积约3386.62m2,具体做法详见初步设计图纸,海水淡化总规模按淡水产能10000m³/d设计。建设地点:
(略)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安装工程(含电气、其他安装工程、
(略)、工艺设备、工艺管道),房屋
(略)外管道)、照明、取排水警示标志等。
以工程总承包方式:
(略)
本次招标控制价9061.8658万元。
2.3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365日历天(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且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具备通水试运行条件。
2.4其他:招标人:
(略)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略)
□
(略)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略)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在“浙江省
(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
(略)
☑
(略)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略)
(略)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
(略)
□
(略)其他:/。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略)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略)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须
(略)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
(略)
☑3.11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
(略)场失信黑名单(
(略)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略)(略)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略);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略)(略).cn;
(略)发布。
4.2
(略)址:
(略)(略).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略)上下载时间: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2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
(略)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招投标方式:
(略)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电话:
(略)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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