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研究决定,
(略)冻
(略)场外围临时存放点实施公开招租。为了让意向承租经营者明确合作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位置
租赁面积(㎡)
月租赁单价
年租金(元)
竞买保证金(元)
1
南1-2
40.64
30元/㎡
14630.40
4000.00
2
南3-1
24
30元/㎡
8640.00
3000.00
3
南3-2
22
30元/㎡
7920.00
2000.00
4
南4
33.95
30元/㎡
12222.00
4000.00
5
南5-2
22.4
30元/㎡
8064.00
3000.00
6
南5-3
24
30元/㎡
8640.00
3000.00
7
南6
18.9
30元/㎡
6804.00
2000.00
8
北3-2
25.2
30元/㎡
9072.00
3000.00
19
北3-3
25.92
30元/㎡
9331.20
3000.00
10
北4-1
28
30元/㎡
10080.00
3000.00
11
北4-2
27.6
30元/㎡
9936.00
3000.00
一、要求:本次冻
(略)场外围临时存放点仅作为仓储使用,竞得人不得将临时存放点用于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私拉电灯电线,存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栅栏;租赁期间,租赁的位置不得转租。
(略)因市场发展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需收回临时存放点另做其他用途,
(略)书面通知当天内无条件腾空并归还承租的临时存放点。本公司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也不须向乙方支付包括补偿金、赔偿金或违约金等在内的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
(略)场外围临时存放点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略)确定续租方案,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下一轮承租的优先权。
三、招租对象:
(略)经营户。
四、保证金:意向入驻经营户须按其所报临时存放点相对应的保证金标准预交不计息竞买保证金。审核后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双方签订合同,保证金自动转为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如最终承租人不签合同,则视为违约,
(略)直接收取。审核后确定为非最终承租人的,竞买保证金一次性退回。
六、承租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①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通过竞价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意向承租
(略)场规定时间参加临时存放点竞价会,竞得人应于公示招租结果结束之日起2日内缴清管理费、签订《临时存放点使用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我公司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
②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公告期满延长至2024年9月15日16时止,有意向承租的,若上述临时存放点仍处于待租状态,在招租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
(略)审核确认后,以意向承租人报名承租时间为准。承租人应于招租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2日内缴清管理费、签订《临时存放点使用合同》。
七、合同、须知样本:意向经营户报名
(略)场方提供,请仔细阅读合同与须知条款。
八、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欢迎有意向的个人或单位:
(略)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
(略)
报名地点:
(略)
联系人:
(略)
(略)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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