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无
(略))要求,现就开展“无
(略)”“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无
(略):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
(略)。园区产业规划合理,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
(略)
二、基本要求
(一)无
(略)。
申报单位:
(略)
1.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近三年累计降幅≥10%。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
4.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全部通过审核验收。
5.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
(二)无废企业。
申报单位:
(略)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单位:
(略)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4.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
(略)(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能够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对象应按照对应类别和基本要求,如实填报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2)和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4年3月6日前报送至成都
(略)发展改革局(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成都
(略)发展改革局联系邮箱:
(略)
(二)成都
(略)发展改革局会同生态环境城管局,对相关单位:
(略)
(三)
(略)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城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评审遴选择优推荐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单位:
(略)
(二)本次征集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社会上凡称指定、委托等情况,均不属实。
联系人:
(略)
成都
(略)发展改革局邱瑶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成都
(略)生态环境城管局陈硕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附件:1.
(略)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无
(略)”“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典型案例申报书
3.典型案例汇总表
成都
(略)发展改革局
成都
(略)生态环境
(略)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剑萍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0813_E3pLV3.jpg) |
【联系电话】 |
15555167119 |
【客服微信】 |
15555167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