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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2-22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无(略))要求,现就开展“无(略)”“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无(略):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略)。园区产业规划合理,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略)
二、基本要求
(一)无(略)
申报单位:(略)
1.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近三年累计降幅≥10%。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
4.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全部通过审核验收。
5.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
(二)无废企业。
申报单位:(略)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单位:(略)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4.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略)(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能够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对象应按照对应类别和基本要求,如实填报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2)和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4年3月6日前报送至成都(略)发展改革局(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成都(略)发展改革局联系邮箱:(略)
(二)成都(略)发展改革局会同生态环境城管局,对相关单位:(略)
(三)(略)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城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评审遴选择优推荐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单位:(略)
(二)本次征集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社会上凡称指定、委托等情况,均不属实。

联系人:(略)
成都(略)发展改革局邱瑶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成都(略)生态环境城管局陈硕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1.(略)经济和信息化局(略)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无(略)”“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典型案例申报书
3.典型案例汇总表



成都(略)发展改革局
成都(略)生态环境(略)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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