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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民法院关于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紫荆花园小区7号楼18-23号不动产(包括附属土地)(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通辽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内蒙古 - 通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内蒙古(略)奈曼旗人民法院
(略)络司法变卖公告
奈曼旗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日10时起(变卖期为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略)自动生成时间为准)(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奈曼旗人民法院,(略)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略)、建筑面积为607.19平方米】。
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本次拍卖为变卖,评估价:(略).00元,变卖起拍价:(略).80元,变卖预缴款:(略).80元,保证金:5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特别说明:
1、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等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2、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变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谨慎购买;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按法律规定负担。
4、标的物按现状变卖,如欠税、费等费用按法律规定负担。
5、若变卖结束后,被执行人不配合腾房的,需法院强制执行腾房,房产交接时间会相应延长,强制腾房过程中如需强行开锁,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或接收人承担。
二、标的物变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标的物以现状变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相关信息,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变卖方式:(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后,标的物产权过户或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及时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竞买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基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负,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谨慎购买;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按法律规定负担,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略)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八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略)拍辅助单位:(略)
24小时咨询、看样电话:(略)(山丹)
(略)电话:(略)
(略)拍辅助服务机构监督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张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略)
奈曼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本次变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等,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变卖通知已送达。
(略)不动产(包括附属土地)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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