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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王伙小学新建综合楼及运动场面层、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项目樊城区王伙小学新建综合楼及运动场面层、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项目樊城区王伙小学新建综合楼及运动场面层、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项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XYS.....

所属地区:湖北 - 襄阳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湖北 - 襄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潜在的投标人:
(略)(略)外立面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修改如下: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略)外立面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略):樊发改批字【2024】13号。
4.资金来源:财政。
5.工程内容:新建一栋5层(地下1层)(略),建筑面积4639.64㎡(地上2952.02㎡、地下1687.62㎡)。运动场面层铺设面积4291.73㎡(跑道塑胶面层1560.60㎡、(略)外场地硬化、绿化等设施。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期的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略)
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略)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略)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略)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略):账号:
=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略)合同
(略)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略)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略)监理人:
名称:(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略)
(略)设计人:
名称:(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略)
(略)工程和设备
(略)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略)永久占地包括:。
(略)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标准和规范
(略)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略)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略)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略)
(略)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略)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略)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略)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联络
(略)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略)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略)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略)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略)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略)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略)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1.11知识产权
(略)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略)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略):;
职务:;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略)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略)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参照2023年6月27日(略)住建局发布《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的通知》。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项目经理:(略)
(略)项目经理:(略)
姓名:;
(略):;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略)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略)

。
关于项目经理:(略)
不低于22天,每周驻现场组织安排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如每周天数或每天时间不足的,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1000/天的惩罚性违约金;驻现场连续三天不足8小时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略)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略)
项目经理:(略)
(1)若项目经理:(略)
(2)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的主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应提前1天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惩罚性违约金500元/次。
(略)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略)
未经发包人盖章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略)
(略)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略)

。
3.3承包人人员
(略)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略)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略)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略)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分包
(略)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略)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略)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略)关于规范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的农民工管理补充要求:
(1)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应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略)(如有)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2)承包人应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人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人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3)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应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略)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略)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隐蔽工程检查
(略)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略)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略)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略)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6.4维权信息公示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下列事项:
(1)发包人、承包人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2)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3)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略)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略)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施工进度计划
(略)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开工
(略)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略)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略)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工期延误
(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工期延误(含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承诺的各节点工期及总工期)逾期一天支付惩罚性违约金5万元,同时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2)对于该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发包人有权从给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价的3%。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略)提前竣工的奖励:
。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略)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样品
(略)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略)
。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略)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变更估价
(略)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略)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略)
(略)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略)
第3种方式:(略)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略)
第1种方式:(略)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略)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略)
。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略)
。
12.2预付款
(略)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略)
(略)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略)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略)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略)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略)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略)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略)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略)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略)
。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略)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略)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略)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略)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略)
。
(略)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2.5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略)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为1个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略)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由承包人妥善保存备查。
12.6施工过程结算(适用于施工过程结算项目)
(略)施工过程结算的节点:;
(略)施工过程结算价款的计量、计价、支付的方式:(略)
(略)施工过程结算时的价格调整方法:;
(略)施工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时,预付工程价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抵扣方式:(略)

(略)合同价款调整部分是否要列入施工过程结算价款:;
(略)施工过程结算时应包含的工程造价风险内容与幅度:;
(略)施工过程结算履约担保和工程保险的方式:(略)
(略)施工过程结算时质量保证金或保函扣留方式:(略)
(略)施工过程结算时发生结算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专用合同条款中除第12.6款外的其他有关条款与施工过程结算第12.6款约定矛盾的,以施工过程结算第12.6款的约定为准。
12.7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略)农民工工资应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略)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应按照与农民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12.8承包人代发分包人农民工工资
(略)承包人应与分包人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略)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中要求分包人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承包人。
(略)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人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12.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略)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实时、足额发放到位,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发包人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
(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略)担保或现金、支票等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条件为:,返还时间为:。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13.2竣工验收
(略)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略)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工程试车
(略)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略)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竣工退场
(略)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略)
。
14.4最终结清
(略)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略)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2个月。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略)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略)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略)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略)
(略)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略)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略)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略)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略)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略)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略)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略)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略)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略)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略)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略)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略)
。
(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略)
。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略)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略)
其他事项的约定:。
(略)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略)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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